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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符合条件的供水单位的公示

来源: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: 发布日期:2024-10-30 16:30


根据《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》要求,现将符合条件的供水单位予以公示:

供水单位名称

水厂名称

供水规模

万立方米/日

服务范围

服务热线

镇江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

金山水厂

20

京口区(新民洲)、润州区、丹徒区(高桥镇)、镇江经开区和镇江高新区,同时向句容市下蜀镇以趸售形式供水。

0511-968899

金西水厂

30

大港水厂

20

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

长湾水厂

20

丹阳全市(除皇塘)。

0511-86882498

善巷水厂

10

扬中金州水务有限公司

扬中金州水务有限公司

11.5

扬中市全域。

0511-883385020511-88321783

句容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

第二水厂

10

市区、边城、白兔、大卓、黄梅(部

0511-962001

南部应急水厂

4.5

、天王、茅山、茅管、赤山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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