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镇江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2024年第一时段信用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》(镇建建管〔2024〕108号)等文件要求,经建筑业企业、监理企业申请,我局对符合条件的补录企业进行2024年第一时段信用评价,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,具体公示情况如下:
一、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。
二、公示期间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,可向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处反映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,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。
联系地址:镇江市正东路33号306室,邮编:212000,电话:0511-87057187、0511-85581960。
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