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)、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〉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4〕159号)等文件要求,我局对江苏冉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进行了动态核查,发现该公司注册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要求,我局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向该企业寄送了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因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原因,分别于2月19日、3月8日、4月30日被退回。现依法将上述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以公告方式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。
附件: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
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