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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送达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》的公告

来源: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: 发布日期:2025-05-09 09:47


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)、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〉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4159号)等文件要求,我局对江苏冉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进行了动态核查,发现该公司注册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要求,我局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向该企业寄送了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因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原因,分别于219日、38日、430日被退回。现依法将上述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以公告方式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。

附件: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

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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