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市委统一部署,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市给排水管理处党总支开展巡察,并于8月5日进行反馈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。
一、整改工作组织情况
(一)深化思想认识,提升政治站位
市给排水管理处党总支收到反馈意见后,迅速召开专题整改会议,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、党章及相关条例,全面落实整改要求,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。
(二)带头以上率下,压实整改责任
处党总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,成立由党总支书记、处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,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,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。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处办公室,负责协调督办。
(三)强化组织推动,确保取得实效
针对巡察问题,处党总支班子研讨分析,明确整改措施。从强化教育、监管和健全体制机制入手,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与给排水工作,逐条定措施,明确责任和时限,做好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。
(四)建立规章制度,做到长治长效
坚持把反馈问题“当下改”与建立制度“长久立”相结合,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,标本兼治,从机制、程序方面明确预防措施、防微杜渐,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。
二、整改落实情况
(一)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
1.关于“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”问题的整改。
严格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学习制度,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、节水论述,结合我市给排水工作的重大事项、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开展研讨。
2.关于“学风不够实”问题的整改。
制定落实《2024年市给排水管理处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》,认真开展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学习。坚持学思用贯通,切实提升理论联系实际、学以致用的学风,进一步增强政治、思维和实践能力。
3.关于“政事不分,职责不明晰”问题的整改。
对我处当前开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,结合单位性质和省内其他城市做法,对单位职能职责、工作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并形成报告,供上级主管部门决策参考。
4.关于“‘用水难’问题仍未彻底解决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指导供水企业完成东吴路沿线供水设施普查,优化区域内部分泵房错峰调蓄管理。
二是完成焦山路与江滨路供水管道连通,完成学府路89-2号增压改造。
5.关于“管网标准偏低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持续做好新建及改造管网建设项目的排水方案审查,督促建设单位按规范标准要求实施。
二是协助指导相关单位推进存量雨水管渠低标准改造。
6.关于“对辖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力度不大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增加对辖市海绵城市建设指导频次,对具体问题专题解答。
二是编制具有镇江特点的指引指南,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新文件和新要求开展宣贯培训,及时传达行业法规和管理制度。
7.关于“污水收集处理监管不到位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印发《镇江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》,实施排水许可分级管理制度。
二是梳理老旧管网清单,完成年度老旧管网修复改造。
8.关于“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质效不高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持续开展全市建成区水体水质监测,每季度对120条水体进行监测,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。
二是推进河道长效管理,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管理体系,开展巡河监管。
9.关于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措施不力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修订印发《镇江市城镇供排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》,印发《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》,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全过程管理。
二是印发《镇江市城镇给排水运营设施底数清单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(试行)。
三是推进给排水行业安全管理,动态掌握设施运维单位底数,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。
10.关于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全面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。专题学习相关细则,制定并下发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清单,强化“一岗双责”责任落实。
二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舆情预警研判,成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网络舆情响应制度,及时妥善处理舆情。
11.关于“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”问题的整改。
本单位党总支按规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,定期督查责任落实。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,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制度,压实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。
12.关于“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落实防控措施。制定并下发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暨防控措施表,确保执行到位。
二是加强党内监督。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切实做好廉政谈话,关注对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。
三是强化廉政教育。召开年度警示教育专题会议,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,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和相关案例。
13.关于“部分项目应招未招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制定并印发我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,进一步规范招采行为。
二是规范街巷和积水区项目库管理,根据资金来源,明确项目招采方式,做到应招尽招。
14.关于“存在工程项目直接发包情况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通过区分项目来源的方式,分期分批分区立项和建设,确保建设项目应招尽招。
二是根据上级部门批准,将部分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作为管养补充实施。
15.关于“招标行为不规范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科学、合理、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,充分预留财评审查的时间。
二是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及工程发承包法律法规制度。建立部门沟通协商机制,规范开展街巷和积水区项目建设。
16.关于“没有建立内控制度”问题的整改。
制定印发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、合同管理制度,对政府采购、合同管理进行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,提高财务规范管理水平。
17.关于“违规在管理费中列支工程项目费用”问题的整改。
及时规范进行账务处理。组织财务人员对政策法规、财经制度进行学习。
18.关于“挪用工程项目款垫付职工费用”问题的整改。
加强各项支出审核和监督。严格财经纪律,严把预算开支,规范、及时申报个人所得税。
19.关于“执行报销程序不严格”问题的整改。
严格执行财务与报销审批制度,加强复核,确保支付审批严格、附件齐全、票据规范。
20.关于“未按规定设立工会经费账户,经费管理不规范”问题的整改。
严格执行现有各项财务报销审批制度,设立工会经费账户,规范经费列支。
21.关于“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”问题的整改。
完善班子成员分工,明确职责内容。强化班子履职主动性与自觉性,班子成员在通过年度述职等形式,提升班子成员业务工作和履行“一岗双责”能力。
22.关于“‘三重一大’制度不健全”问题的整改。
制定出台《中共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关于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》,并切实落实到位。
23.关于“重要事项未按规定研究”问题的整改。
强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,严格遵循“三重一大”制度,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、规范有序。
24.关于“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”问题的整改。
处党总支领导班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,组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,认真查摆问题、深刻剖析原因、推动整改落实。
25.关于“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”问题的整改。
强化党支部管理,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,并在“两册一本”上规范记录。
26.关于“存在‘重业务轻党建’”问题的整改。
强化党支部建设,制定下发《2024年度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党建工作要点》,健全完善考核细则,年底对党支部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工作。
27.关于“党员发展程序不够规范”问题的整改。
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员发展流程培训。各党支部按规定召开支委会,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员发展工作,2024年发展正式党员1名。
28.关于“‘三会一课’制度落实不到位”问题的整改。
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定期开展党员志愿服务、送宣传上门等活动。2024年开展党员集中学习14次、主题党日活动12次,并规范做好记录。
(二)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
1.关于“统筹指导行业作用发挥不足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强化排水行业管理。印发《镇江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》及《镇江市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》,为排水相关工作提供指导。
二是加强供水行业管理。开展第三方水质检测抽查,督促各辖市加强水质安全风险管控,提升检测与应急能力。
2.关于“主动谋划发展意识不强”问题的整改。
推动给排水各项规划的编制,科学谋划给排水行业中长期发展。有序推进《镇江市城市排水(雨水)防涝综合规划》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。
3.关于“部分老旧城区供水设施老化”问题的整改。
一是指导供水企业加强城区供水管道巡检、检漏,有效降低综合管损。
二是推进市区老旧供水管道改造,有序推进兴港东路、兴港西路、老黄山南路砼管改造工作。
三是结合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,对未改造管道合理布设在线监测设备。
4.关于“建成区积淹水点整治推进力度小,内涝风险点多”问题的整改。
常态化开展积水点整治工作,加强易涝风险点管控,根据城建计划实施改造任务。开工建设长江路17-19号积水点整治工程。
三、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
市给排水管理处党总支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,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,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。
(一)持续加强政治建设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
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定“两个确立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、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,强化风险防控,提升政治能力,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始终。
(二)持续落实巡察整改,确保问题见底清零
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,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、整改不彻底不收兵。对已完成事项“回头看”防反弹,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、加快推进,要求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及阶段性目标,挂图作战、倒排工期、销账管理,确保尽快完成整改。
(三)持续强化成果运用,推动给排水事业发展
以巡察整改为契机,落实党中央和市委要求,健全党建促发展机制,将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全程,提升制度执行力。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动力,聚焦给排水中心工作,持续推动供水安全保供、污水提质增效、海绵全域建设、节水深入人心,交出一份让市委放心、让党员干部群众满意的答卷。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。联系方式:电话:0511-85583507;邮政信箱:镇江市京口区滨水路58号;电子邮箱:Gps85583507@163.com。
中共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
2025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