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
办公室

负责机关政务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;承担政务公开、政务信息、机要保密、文书档案、督促检查、应急管理和信访等工作;归口管理信息化工作。

政策法规处

拟订市级立法规划和计划;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;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、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;负责局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;承担行政执法指导、执法监督、专案稽查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;负责行业稽查监督举报;协调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。

计划财务处

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指导、监督实施;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政策;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资金;归口管理信息统计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行业产品价格;负责机关财务、国有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;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;承担外经工作。

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

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;拟订住房保障政策,推进住房制度改革,并指导实施;负责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,建立并指导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;推进棚户区改造;负责市区各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备案和职工合作建房方案核准,处理市区房改违规、注销撤消单位的职工购买公房和权属争议住房遗留问题;核准市区公有住房出售、职工购房补贴;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中央和省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,配合有关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、审计和资金清算等方面工作;监督指导直管公房管理;指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工作。

房地产市场监管处

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,拟订并指导执行房地产开发、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、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、房屋租赁、房屋面积管理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;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职责;监督管理商品房预(销)售、商品房预售资金、二手房交易资金;监督管理房地产经纪活动;会同相关部门核查新建商品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;负责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,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,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