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建党〔2018〕44号
关于撤销镇江市金轮房屋建筑修缮有限公司党支部等党组织的通知
市拆迁办党总支、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党委,局直属各 单位党委、总支、支部,局管非公企业党组织:
因党支部正式党员长期不足3人,已不具备基层党组织成立及运行条件。根据《党章》及有关规定,经局党委研究,决定撤销:
镇江市金轮房屋建筑修缮有限公司党支部
镇江市混凝土公司党支部
以上党支部成员职务自行免除,支部党员组织关系就近转入社区或其他相关基层党组织。
2018年11月30日